各书院:
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《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》(宝基字〔2026〕2号)、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及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珠海校区将开展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范围
1.珠海校区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(非毕业年级)。
2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3.往届宝钢优秀学生奖(含特等奖)获得者不得再次参与评选。
(二)奖励额度
1.宝钢优秀学生奖:奖金1万元/人,名额5人。
2.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:奖金2万元/人,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1人,参加差额评审。
(三)推荐名额
各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(本科生、研究生不限)。校区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校本部参与差额评选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。
2.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(以下简称“五种能力”);在“创新创业”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;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。
3.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。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
三、评审流程
(一)学生线上申请
1.学生登录“学生综合数据平台”(http://stu.bit.edu.cn/),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“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”,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。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,所有成果均为在校期间取得,报送时需提供佐证材料。
2.填写附件提交书院;附件内容作为评审唯一依据,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,报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。
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2日。
(二)校区评审及报送
1.各书院请于6月25日前组织初审,审核申请材料,确保材料真实准确,且均为在校期间取得;严格遵守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推荐名额确定候选人。
2.各书院在系统中进行线上审核并提交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(所有证明材料扫描,并按照附件填写内容的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,以“**书院/硕士/博士-学生姓名-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评审材料”命名)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。
3.珠海校区组织专家评审,最终确定珠海校区推荐候选人1人,推荐至学校进行校级评审。
(三)学校评审
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确认获奖名单并在教务部网站公示7天,无异议后报送,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(四)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
根据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及往年评选情况,宝钢教育基金会将于2026年10月中旬汇总宝钢优秀学生奖报送材料,2026年10月下旬启动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工作,并于2026年11月中旬确定获奖名单。
四、参评说明
1.获奖学生不可兼得同年(即2026年)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学金。
2.“主要事迹”一栏应具体生动、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地介绍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,包括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,特别是入校后在“五种能力”等方面的现实表现。
3.凡参加申报,均视为同意参加奖学金后续公益活动和优秀学生事迹宣传工作。
4.社会捐资奖学金存在不可抗力风险,如遇奖学金评选不到位,相关老师将及时通知获奖学生继续参评其他奖学金。
联系人:谭小群,联系电话:0756-6846100
附件: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候选人基本信息表
学生工作处(学生服务中心)
2026年6月16日